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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新闻

洛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各驻洛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督办的紧急
通知》(洛政教督办〔2020〕1 号),以及《洛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严格消毒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学生、幼儿生命安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将对各驻洛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民办办学机构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健全防控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值班值守、加大防控力度,确保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无死角、无疏漏,打好疫情防控的持久战、阻击战。为此,各单位接通知后,对照《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驻洛高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
  二、督导内容
  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 1)。
  三、督导方式
采取学校全面自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抽查,责任部门入校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安排
(一)全面自查。要求各学校全面自查梳理近期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查缺补漏,完善材料。
(二)县级抽查。在学校自查基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指导各校全面梳理排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
(三)市级抽查。市教育局领导将带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抽查(见附件 2),主要抽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部署及工
作进展情况。市教育局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对市直各学校检查(见附件 3),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总结本地工
作开展情况,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各检查组在督导工作中要严格认真,做到客观公正,注重查缺补漏,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向被检单位
反馈督导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忌形式主义、走过程。同时向市教育局防控指挥部报送检查情况。
(三)督导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轻车简从,简化接待。
联系人:陈钢
联系电话: 63303980 63203862
邮箱:ly63203862@163.com
附件: 1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2 .对驻洛高校、县(市、区)督导检查安排表
      3 .对市直各学校(含民办学校)督导检查安排表
      4 .公共场所消毒办法
                                                                      2020 年 1 月 29 日
 
                                公共场所卫生消毒方法
(仅供参考)
  一、公共场所空气和公共用具消毒一般要求
  1、公共场所尤其是候机厅、候车室、大型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用自然通风的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
机械通风的要确保排气扇等排风设施运转正常,每天定时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要严格执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增加新风量,并定期清洗空调滤器等。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加强清洗和消毒工作。
  2、对于人流密集、流动性大且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如商场、影院、网吧、KTV 等)除上述要求外,每天使用消毒剂对物体表面(地面、桌椅、电脑键盘、鼠标、麦克风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进行消毒。
  3、公共交通工具加强清洁消毒,非空调车的车窗应尽量打开,保持车内良好通风状态;密闭的空调车要开启换气扇及空调新风装置,以增加空气流通。保持车站、车厢内的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增加车站、车厢内清洁消毒频次。
  4、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常住顾客至少一周一换。非一次性用品顾客使用后要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做好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
  二、公共场所消毒方法
 (一)清洗方法及步骤
  1、去除公共用品用具表面的残渣、污垢。
  2、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公共用品用具表面。
  3、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二)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煮沸、蒸汽消毒:100℃作用 20~30 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
(2)红外线消毒:125℃作用 15 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毒。
  2、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等消毒药物消毒。
(1)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 250 毫克/升的消毒溶液浸泡 30 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 0.2%~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 1000 毫克/升的消毒液中,浸泡 30 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
(3)戊二醛消毒:使用浓度 2%戊二醛溶液,作用 60 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用品用具的浸泡消毒。
 (4)新洁尔灭消毒:使用浓度 0.1%的新洁尔灭可用于美容操作人员手部消毒和工具、器械浸泡消毒。
(5)乙醇消毒:使用浓度 75%的乙醇可用于美容操作人员手部和高频玻璃电极、导入(出)棒等美容器械涂擦消毒。
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3、室内空气的消毒方法:
(1)采用 15%的过氧乙酸关闭门窗熏蒸 1 小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药剂用量:7 毫升/平方米。
(2)采用 0.5%过氧乙酸关闭门窗气溶胶喷雾,消毒 1~2小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药剂用量:20 毫升/平方米。
(3)采用 1500 毫克/升含氯消毒剂关闭门窗气溶胶喷雾,消毒 1~2 小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药剂用量:20 毫升/平方米。
(4)紫外线:紫外线灯每 10 平方米安装 30 瓦紫外线灯管 1只,悬挂高度距地面 2~2.5 米,照射时间为 60 分钟,上班前和下班后每日 2 次。
 4、物体表面消毒
消毒方法:采用 500~1000 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或 0.1%~0.2%过氧乙酸喷洒或擦拭,作用时间 60 分钟,消毒药剂用量:50~200毫升/平方米。
 5、注意事项
(1)使用的消毒药剂应符合卫生标准要求,消毒作用时间应当达到规定的要求。
(2)物理消毒的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3)使用的化学消毒药剂应当在保质期内,按规定贮存。配好的消毒液浓度降低后应及时更换,氯制剂每 4 小时更换,戊二醛溶液每 7 天更换。
                                                                   洛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 1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