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开展祭祀活动的
通 告
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开展祭祀活动的
通 告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病毒传播和感染,确保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全县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祭祀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暂时关闭,停止祭祀服务。
二、禁止全县居民到公墓、私家坟地、散居墓地等场所开展祭祀活动。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进行祭祀活动、引发矛盾纠纷、聚众闹事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上述活动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疫情宣布解除后自行废止。
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
当前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进一步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病毒传播和感染,确保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全县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及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禁止祭祀活动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公墓暂时关闭,停止祭祀服务。
二、禁止全县居民到公墓、私家坟地、散居墓地等场所开展祭祀活动。
三、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进行祭祀活动、引发矛盾纠纷、聚众闹事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疫情防控期间,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上述活动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疫情宣布解除后自行废止。
二〇二〇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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